中山市大涌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配套服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恒雅公司 | 作者:v00443569 | 发布时间: 1488天前 | 7213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大涌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配套服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验收情况简述

 2020年3月16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涌分局对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意见。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大涌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配套服务)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涌)环验表(2020)17号)所示,该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同意通过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行政验收。

2019年12月31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组织并邀请2位专家组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对中山市大涌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配套服务)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落实了环境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基本达到了环保企业自主验收条件,核查意见一致通过环保自主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岚田社区大南路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5819973113

邮箱:1748796849@qq.com
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验收意见
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固废验收意见